中美就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的赔偿问题达成协议(1999年) |
进入贴吧参与讨论 |
|
Http://www.uname.cn 2006-11-15 18:33:00 点击数:
双击滚动 |
关键字:1216 |
|
|
1999年12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发表谈话,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就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的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根据协议,美国政府将向中国政府支付2800万美元,作为对今年5月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所造成的中方财产损失的赔偿。此前,双方已于7月30日就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所造成的中方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朱邦造指出,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使馆,造成中方人员重大伤亡和使馆馆舍严重毁坏,严重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政府当即发表严正声明,对这一野蛮行径表示了极大愤慨,予以强烈谴责,并提出了最强烈抗议,要求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公开向中国政府、人民和中国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对事件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公布调查的详细结果,并严惩肇事者。在我国政府的严正交涉下,美国及其他北约国家的领导人就轰炸事件已向中国政府、人民和受害者家属作出了公开道歉。朱邦造强调,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构成美国的严重国际不法行为,美国政府必须为此承担国家责任,包括对中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作出迅速、充分和有效的赔偿。美国政府应对轰炸事件作全面和彻底的调查,并严惩肇事者,以尽快给中国政府和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
|
|
|
|
|
|
|
上述资料仅供参考,如果发现我们的数据有遗漏之处请告诉我们! 参与讨论和修订资料 |
【返回上页】【发给好友】【加入收藏】 |